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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理解干部和村民的社会治理关系

12 月 8, 2025

当前农村社会治理实践中经常出现“干部在干,村民在看”、“干部在动,村民不动”的状况,请问你如何理解?

参考解释

这一现象形象地描绘了当前中国农村治理中存在“参与赤字”“治理内卷化”困境。这不仅是干部作风或村民素质的单方面问题,更是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在基层的投射。

对此,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来深入理解:

1. 供需错位:政绩逻辑 vs. 生活逻辑

这是最直接的原因。村干部和村民处于两套不同的评价体系中:

  • 干部的逻辑(向上负责): 许多村干部忙碌的动力来自上级考核、项目验收或迎检任务。他们在“干”的是上级要求的“指标”(如为了整洁统一刷白墙、搞绿化)。
  • 村民的逻辑(向下生存): 村民关心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(如灌溉、销路、补贴)。
  • 结果: 当干部忙碌的事情与村民的急难愁盼如果不沾边,甚至是为了“好看”而折腾,村民自然会把它看作是“公家的事”或者是“干部的戏”,从而选择做一个冷漠的旁观者。

核心痛点: 干部在修“盆景”,村民想要“菜园”。利益联结机制断裂。

2. 主体错位:行政吸纳 vs. 村民自治

农村治理的本意是“村民自治”,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异化为“行政替办”:

  • 保姆式治理: 为了追求效率和不出错,或者是为了快速完成项目资金的报销,干部往往习惯大包大揽,代替村民做决策、干活。
  • 被动客体化: 村民从治理的**“主体”变成了被治理的“对象”**。
  • 心理暗示: 既然“权力”和“资源”都掌握在干部手里,那么“责任”和“义务”自然也是干部的。这种心态导致了“等、靠、要”思想的蔓延。

3. 结构性困境:农村“空心化”与社会“原子化”

这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现实背景:

  • 精英流失(空心化): 有能力、有想法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,留守的多为“老弱妇孺”。这部分群体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意愿本身就较弱。
  • 共同体瓦解(原子化): 随着集体经济的削弱,传统的宗族或邻里互助关系淡化,村民变成了独立的个体(原子)。如果没有集体经济作为粘合剂,大家各扫门前雪,很难形成集体行动的能力。

4. 信任与激励机制的缺失

  • 信任透支: 历史上部分“形式主义”工程或不透明的财务管理,透支了干群信任。村民可能认为“干部动是因为有油水”,从而抱有警惕或看笑话的心态。
  • 正向激励不足: 干好了是干部的政绩,干坏了可能还要摊派费用。缺乏让村民觉得“我参与,我受益;我出力,我光荣”的积分制或分红机制。

总结

“干部在干,村民在看”本质上是治理重心上浮社会基础下沉之间的脱节。

  • 干部累: 陷入了“由于村民不动->干部不得不代办->村民更觉得与己无关->干部更累”的恶性循环。
  • 村民冷: 陷入了“由于无权参与->所以无需负责”的心理定势。

破局的关键不在于还要逼迫干部多干多少活,而在于“赋权”“让利”:

  1. 还权于民: 将决策权交给村民(如“四议两公开”),即使效率低一点,也要让村民觉得“这是我家的事”。
  2. 利益捆绑: 发展股份合作社,让村民变股民,利益共享,风险共担。
  3. 组织重塑: 利用“积分制”等数字化手段,重新量化和激励村民的参与行为。

🔍 现象的内在逻辑

1. 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的错位

  • 干部往往是政策的执行者和推动者,承担“硬任务”。
  • 村民则更多处于“被治理”的位置,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,导致干部在动而村民不动。

2. 激励机制不足

  • 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收益感不强,缺乏直接的物质或精神激励。
  • 干部推动的项目往往与村民的切身利益联系不够紧密,村民自然选择“观望”。

3. 信任与互动缺失

  • 干群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,村民对干部的决策过程缺乏了解。
  • 如果村民对干部缺乏信任,就容易出现“干部干,村民看”的冷漠态度。

4. 治理方式偏行政化

  • 干部习惯于“上面有政策,下面抓落实”,治理方式偏向行政命令。
  • 村民缺乏参与渠道和话语权,导致治理成为“单向度”的干部行为。

🌱 案例说明

  • 浙江桐乡“三治融合”:通过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结合,建立村民议事会和积分制,增强村民参与感,缓解“干部干、村民看”的问题。
  • 山东部分村庄的“红黑榜”制度:通过道德评价和荣誉激励,推动村民主动参与村庄治理。
  • 江苏的数字治理平台:干部和村民共同在平台上公开事务,村民可以实时监督和反馈,提升互动性。

💡 我的理解与启示

这种状况说明农村治理需要从 “干部主导” 转向 “干群共治”

  • 机制上:建立利益联结机制,让村民在治理中有实实在在的收益。
  • 文化上:培育公共精神和村民责任感,推动“村事村民管”。
  • 技术上:利用数字化平台,降低参与门槛,提升透明度和互动性。

这种“干部在干,村民在看”“干部在动,村民不动”的现象,几乎是2025年中国农村社会治理中最普遍、最典型的“治理失衡”表现。它本质上反映了基层治理从“行政主导”向“村民自治”切换失败,或者说,国家力量进村太强,村民的主体性被严重挤出。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深度理解:

1. 根源:村民自治被“悬浮”和“工具化”了

  • 法律上,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本治理制度,但实际运行中,村委会早已异化为“准行政组织”,村干部的第一身份是“上面任务的执行者”,而不是“村民利益的代表者”。
  • 所有带绩效、带考核、带“一票否决”的工作(人居环境、厕所革命、防返贫、森林防火、反诈APP下载等),都必须由村干部扛责,导致村干部只能“对上负责”,根本无暇、也无动力去真正发动群众。
  • 结果就是:凡是上面要的结果,村干部直接包干、花钱雇人、自己垫资也要干完;凡是上面不硬性考核的,村民自然“事不关己”。

2. 利益机制彻底错位

  • 村干部有强烈的干的动力:报酬与绩效直接挂钩(现在很多地方村书记年收入8—15万),不干就扣钱、丢位子,甚至被约谈追责。
  • 村民完全没有干的动力
    • 大量青壮年不在村里,留在村里的多是60—70岁老人,体力跟不上;
    • 很多治理事项(如村内道路硬化、路灯安装、垃圾清运)最终都由财政买单或集体经济支付,村民感觉“又不用我出钱,干嘛我要出力?”
    • 久而久之形成路径依赖:反正干部会找人干,我只管享受成果就好。

3. 信任资本被严重透支

  • 过去20年,部分村干部在征地拆迁、项目发包、惠农补贴分配等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,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度大幅下降。
  • 村民的普遍心态是:“你们干部干的事,反正最后好处的不是我们,风险的也不是我们,看看得了。”

4. 组织动员能力退化

  • 传统农村的“人情社会”“熟人社会”动员机制已经被瓦解,而现代的利益激励、法治参与、公共精神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。
  • 村干部习惯了“花钱买服务”“雇人干活”,自己也懒得再去挨家挨户动员,村民也习惯了“拿钱才干活”或者干脆“什么都不干”。

5. 更深层的结构性原因:农村社会已经“原子化”了

  • 60后、70后农民工在城里打工30年,户籍在农村、心在城市,村庄对他们而言只是“故乡”而不再是“生活共同体”。
  • 留在村里的老人,既没有能力、也没有意愿再去承担公共事务。
  • 村庄共同体意识解体后,靠行政命令可以推动工程,但推不动真正的群众参与。

一句话总结这种现象的实质:

这不是村民“懒政”,而是国家治理资源过度下沉,把村民自治的空间全部挤占了,村民被训练成了“受益者”和“旁观者”,而不是“治理主体”。

实际案例(非常典型)

  • 某中部省份美丽宜居村庄建设:财政给每村300—500万,村干部直接找施工队把路修了、墙刷了、厕所改了,全程村民零参与。验收时拍照一发,奖牌拿了,村民连这些钱是哪来的都不知道。
  • 结果:下一次再有项目,村民的第一反应还是“等你们干部干”。

如果非要破局,核心只有一句话:

把“对上负责”和“对下负责”的激励真正统一起来,把村干部的考核权、评价权、部分资源分配权重新交还给村民,让村民重新成为“要我干”变为“我要干”的主体。

否则,这种“干部在干,村民在看”的局面,还会持续很长时间,而且会越来越固化。

一、现象背后的多维原因

  1. 历史与制度惯性
    • 长期形成的“政府主导”模式,使村民习惯于被动接受安排,自治意识薄弱。
    • 部分基层干部仍沿用“替民做主”的思维,未真正将村民视为治理主体。
  2. 利益关联弱化与动力缺失
    • 村民对公共事务缺乏“切身感”,认为村庄发展是“干部的事”,与自身利益关联不强。
    • 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村庄空心化,留守群体参与能力有限,公共事务关注度下降。
  3. 能力与信任的双重困境
    • 村民可能因信息不对称、对政策理解不足,或缺乏参与渠道而“不会参与”。
    • 对基层干部的不信任(如怀疑项目资金使用、决策不透明)导致村民选择“冷眼旁观”。
  4. 形式化参与与效能感低下
    • 一些地方的村民议事会、代表大会流于形式,村民意见未被充分吸纳,挫伤参与积极性。
    • 村民即使参与也难以看到实际改变,形成“参与无用”的消极预期。

二、深层逻辑:从“管理”到“治理”的转型挑战

这一现象本质上反映了 “行政主导”与“村民自治”之间的张力

  • 国家政策强调“共建共治共享”,但实践中常因考核压力、短期绩效导向,导致基层干部更倾向于“替民办事”以快速达标,而非耗时费力发动群众。
  • 村民在权利意识觉醒的同时,却未完全形成责任意识,部分人将“自治”简单理解为“向我征求意见”,而非主动承担建设责任。

三、破解路径:重构“干部—村民”协同关系

  1. 强化利益联结机制
    • 通过集体经济分红、项目收益共享等方式,让村民切实感受到“自己的事自己管,管好了有实惠”。
    • 推行“小微权力清单”“村务公开云平台”,增强透明度,重建信任基础。
  2. 培育参与能力与组织载体
    • 培训村民议事规则、项目管理等实操技能,扶持乡贤理事会、合作社等自组织,让村民“有能力参与”。
    • 设计阶梯式参与机制(如从监督环境卫生到参与产业规划),逐步提升参与深度。
  3. 改革考核激励导向
    • 基层考核应从“做了多少事”转向“发动了多少群众”,鼓励干部扮演“ facilitator(促进者)”而非“包办者”。
    • 建立容错机制,允许在参与式治理中试错迭代,避免因追求效率而回归“代劳”。
  4. 激活村庄内生认同
    • 挖掘村史、族规民约中的共同体精神,通过文化活动重塑集体认同感。
    • 利用数字化工具(如村民微信群、线上议事平台)降低参与成本,尤其吸引年轻群体关注家乡事务。

四、反思: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“人的转变”

最终,破解这一困局需要同步推动 “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升级” 与 “村民的公共精神成长”

  • 干部需从“指挥者”转向“协调者”,学会运用协商、赋能等方式激发村民主动性;
  • 村民需从“旁观者”转向“行动者”,在参与中学习承担公民责任,形成“利益—责任—情感”共同体。

这一现象既是挑战,也是契机——它逼迫我们重新审视农村治理的本质:不是单向的“给予”或“管理”,而是通过制度设计激活社会自身的力量,让村庄成为“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”的活态有机体。只有真正实现权力下沉、权利落地、责任入心,“干部干、村民看”的困局才能转化为“干部带、村民跟”乃至“村民想、干部帮”的共生局面。

“干部在干,村民在看”“干部在动,村民不动” 的状况,是当前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典型困境。这一现象并非偶然,而是村民思想认知、治理机制、干群互动等多方面问题交织的结果,不仅削弱了乡村治理效能,还可能加剧干群隔阂,以下是具体解读:

  1. 村民层面:参与意愿和能力双重缺失
    • 主体意识淡薄,责任认知偏差。不少村民仍秉持 “乡村治理是干部的事” 的传统观念,将自身定位为治理成果的 “享受者” 而非 “建设者”。比如村庄开展公共区域绿化、灌溉水渠修缮等工程时,多数村民觉得这是村两委的任务,即便工程能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,也不愿主动出工出力。同时,乡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,留守老人、儿童成为主体,他们不仅精力有限,对乡村治理的关注度也较低,进一步弱化了参与基础。
    • 参与能力不足,缺乏有效方法。部分村民文化水平不高,对村集体决策、项目规划等治理事务缺乏专业认知。例如在村级集体资产入股项目中,村民因看不懂股权方案、不了解收益分配逻辑,即便想参与决策也无从下手。此外,一些村民不熟悉议事流程、沟通技巧,即便有诉求也不知道如何通过正规渠道表达,最终只能选择放弃参与,沦为旁观者。
  2. 治理机制层面:利益、渠道与制度存在短板
    • 利益联结薄弱,参与缺乏动力。当乡村治理事务与村民个体利益关联不紧密时,村民自然缺乏参与热情。比如某村引入小型养鸡场发展集体经济,但其用工以技术人员为主,无法带动村民就业,收益也多用于村级办公开支,与村民利益脱节,导致村民对养鸡场的运营、环境问题等漠不关心,甚至产生抵触情绪。反之,若治理事务仅增加村民负担却无回报,如部分地区不合理的摊派任务,更会让村民对参与治理避之不及。
    • 参与渠道不畅,诉求传递受阻。虽然很多村庄设立了村民议事会、意见箱等参与渠道,但实际运行中常流于形式。比如有些村的意见箱长期无人清理,村民提出的垃圾处理、道路维修等建议石沉大海;还有的村民议事会召开频次低,且决策多由干部主导,村民的意见难被采纳。这种 “说了也白说” 的现状,让村民逐渐失去参与热情,形成 “干部干、村民看” 的僵局。
    • 制度设计脱离实际,执行效果打折扣。部分治理制度和措施仅停留在理论层面,未结合乡村实际情况,最终只能依靠干部硬推。例如中部某地推广智慧治理 App,要求村民上传问题线索,但当地留守老人居多,多数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;且上报的难题最终仍需属地解决,干部为避免麻烦还会回避上报核心问题,这样的制度既让干部疲于应付,又让村民无法受益,参与积极性自然难以调动。
  3. 干部与干群关系层面:工作导向偏差及信任不足
    • 干部工作重心偏移,脱离群众需求。部分基层干部更看重上级考核指标,而非村民的实际需求。比如为了完成 “数字化治理” 考核,强制村民注册各类政务小程序;为应付检查频繁整理台账,却无暇解决村民反映强烈的宅基地纠纷、惠农政策落实等问题。这种脱离实际的工作模式,让村民觉得干部干的事 “与己无关”,不愿主动配合。
    • 干群沟通不足,信任基础薄弱。一些干部习惯于 “单向灌输” 政策,缺乏与村民的双向沟通。比如村庄实施民俗活动管控、土地调整等措施时,未充分解释背后的原因,导致村民产生误解。如部分地区限制赛龙舟活动水域,却未说明是出于安全考虑,还引发了 “限制是为了收费” 的谣言,既让干部的工作得不到理解,也让村民对干部的信任度降低,进而不愿参与到治理中。此外,个别干部存在作风问题,如村务财务不公开、处事不公等,进一步破坏了干群信任,让村民对治理工作产生抵触心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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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星海

简介: 2025-今 浙江农林大学 | 2022-今 广州白蓝碗蛋科技有限公司 | 2022-2024 广州商学院 | 2019-2022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| 服务宗旨:心始至客,行亦致远。